赤峰直聘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日期:2023-10-30 17:55

赤峰市启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2010年经市政府批准,赤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现隶属于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负责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及园林、市政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施工建设,从事城市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管理等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参股项目公司实现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党办职员:1人

综合办公室职员:1人

财务部职员:2人(派驻项目公司)

人力资源部职员:2人

工作地点:赤峰市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3、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即在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及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计划表》;

2、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人民币叁仟元(¥3000.00),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为正式员工,工资按同级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拟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cfqyctrl@163.com。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3日17:30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模版见附件2)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网络报名需上传签字按手印后的扫描件;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学习经历:从本科阶段开始填写,注明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2)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3张(资格复审时提供);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模版见附件3),网络报名需上传签字按手印后的扫描件;

(6)本人近3年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业绩报告(1500字以内),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网络报名需上传签字按手印后的扫描件;

(7)相关岗位任职文件、证明从事拟应聘岗位工作经验和年限的相关材料原件及扫描件(如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等);

(8) 证明业绩的成果材料(如有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9)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扫描件;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或情况说明。

其他注意事项:

(1)上述材料扫描件统一扫描为PDF格式,并按以上顺序在文件夹内命名并排序,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拟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2)网络报名阶段仅上传资料扫描件即可,待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字证明的资料;

(3)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要求完整、如实报送相关资料。

(二)资格初审

(1)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赤峰市启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和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等内容进行查验,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审查核实,全程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2)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审查通过后按照岗位进行分类统计,并由专人负责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务必确保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联系电话准确并保持畅通,如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上传各类信息的原件,以此审核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备所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假履历、虚假业绩等,或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等候通知领取《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由赤峰市启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权委托第三方组织,包含笔试和面试环节,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

4. 考试注意事项

(1)笔试的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时事政策等内容。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拔人员综合素质、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3)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 和准考证,且在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的均视为放弃。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体检

由专业的体检机构进行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1号)文件要求,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由赤峰市启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成绩和排名进行校对后,在赤峰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证属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岗位的,正式聘任;试用期不胜任的,由公司予以解聘。

2、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故未报到,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顺延录用本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3、对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顺延录用本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4.对在招聘工作各环节违反规定或体检不合格者,经查证属实取消录用资格的,顺延录用本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由市城建集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启元城投公司纪检配合监督。招聘工作实施过程由市城建集团全程指导,以利于招聘工作程序规范、公开公正。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名人员诚信档案。在招录各环节及人员试用期间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虛作假、隐瞒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简章由赤峰市启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0476-8171728

 
附件1 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 报名登记表

附件3 考生诚信承诺书.doc